運用「優點個案管理模式」於家暴和性侵害領域
目前國內已在家暴和性侵害領域實施以優勢觀點為基礎的個案管理模式(優點個案管理,簡稱優點個管),委託單位為內政部家暴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單位是台灣社會政策學會的宋麗玉教授、施教裕副教授與張錦麗副教授,以下簡述92至94年的計畫內容大要。
92年優勢觀點相關活動
受暴婦女面臨許多議題,衍生出多元的服務需求,其服務網絡龐大,涵蓋司法、警政、醫療、社政、教育等,是一項跨部門且跨專業的服務。故期待個案管理發揮統整服務功能,以達到服務的可近性、責信、效率與連續性,以滿足受暴婦女的多元需求。事實上,目前國內外文獻顯示在受暴婦女並未發展出特定個案管理模式,國內評鑑的結果也顯示大部分縣市也只能做到危機處理,在後續生活重建方面著力不多,或未具備這方面的處遇知能。優觀個案管理模式以正向觀點對待案主,強調案主優點的發掘、激發與運用,並著重案主非正式支持體系之運用,符合社會工作的原則與人在情境觀點,著力案主自我導向與非正式支持體系運用與建構,應有助於未來生活重建之永續發展。有鑑於此,92年度針對第一階段實驗地區的台北市、苗栗縣與台中市負責處遇受暴婦女之社工人員進行基本訓練,以裝備社工人員優點個案管理模式之基礎知識與技巧,並透過團體專業督導協助社工人員具體實踐優點模式。本方案乃屬實驗階段,預計明年度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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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推動受暴婦女優點個案管理模式-基礎訓練92.9.27~9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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